私企职工权益受侵害现象面面观
来源:高新区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高新区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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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私营企业主劳动保障法制观念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
劳动工资无保证。有些私营企业主不按国家的规定付给职工劳动报酬,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随意性的分配形式较多,企业主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职工的劳动报酬;有的私营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紧张,故意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作为经营资金;还有的私营企业因产品滞销而以实物代替货币工资;更有甚者,有的私营企业主以逃避、搬迁等方式坑骗职工工资。
超时劳动无报酬。有些私营企业主在生产任务紧急时不与职工商量便硬性要求职工加班加点,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限;或在休息日、节假日要求职工参加生产,而且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如职工不服从,便故意刁难甚至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予以处分,给职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了很大影响。
管理野蛮无自由。有些私营企业主不尊重职工起码的人身权利,动辄就训斥甚至打骂工人。有的私营企业还以防止产品丢失为由,每天对职工进行搜身检查。更有甚者为防止工人外逃,以保证工人安全为由,非法扣押职工的身份证,还用铁门、铁栅栏等将职工锁在房里,不许其自由出入。
劳动安全无保障。一些私营企业主为了节省资金或持有侥幸心理,减少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一些厂房陈旧简陋,通风、采暖、照明、防尘、防毒、防火、防暑的各项设备不是缺少就是功能不好或不完善,直接危害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模糊合同无条款。一些私营企业主采取欺骗的手段,在签订合同时做文章。有的不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的不签订违约责任,或者在这些条款上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故意侵犯职工权利。
社会保险无人管。有些私营企业主以种种理由搪塞职工,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致使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难以落实。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