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高新区人才网
时间:2020-11-11
作者:高新区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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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上浮10%后,我市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上浮10%。1月4日,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网站公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起,我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上浮10%。同时明确,对于之前办理购房备案登记手续的,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妥贷款申请手续,逾期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90平方米以上贷款
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通知》要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购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在首付比例上,《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此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二套公积金房贷收紧
《通知》还严格限制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象,要求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平均的缴存职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下同),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此外,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今年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为同期基准利率。而此前,我市无论是第一套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执行基准利率。
此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必须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为1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三套及以上停止发放房贷
并停止提取
今年起,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